資訊丨山東省國資委:嚴控省屬企業非主業投資,禁止投資預期收益率低于5年期國債利率的商業性項目
山東省國資委發布《關于印發山東省省屬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及三個配套制度》中提到,堅持提高核心競爭力和增強核心功能,嚴控非主業投資,不得擅自擴大和泛化主業范圍,嚴控產能過剩行業、低端低效產業和高風險業務投資,實現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山東省省屬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及三個配套制度文件解讀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巡視、審計整改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省屬企業投資監督管理,提高企業投資管理水平,防范投資風險,我們制定修訂《山東省省屬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及《省屬企業年度投資計劃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省屬企業投資項目分類監管清單》《省屬企業投資項目后評價工作細則》等3個配套制度。
一、起草背景及過程
制定修訂投資管理制度體系,主要基于以下考慮:一是改革所需。貫徹《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進一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轉變投資監管方式,完善投資監管體制機制。二是實踐所需。原《辦法》頒布實施以來,省屬企業加強制度建設,提升管理能力,投資規模不斷增加,投資結構不斷優化。但是,在投資項目論證、風險管控、項目實施、后評價等方面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需從制度上予以規范。
二、主要內容
(一)《山東省省屬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共8章、42條,包括總則、投資監管體系建設、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事后管理、投資風險管理、責任追究、附則等內容,主要從4個方面進行了修改完善:一是優化投資計劃和項目管理,突出方向引導。以嚴格規范投資計劃編制執行、精準管控投資項目為抓手,嚴控非主業投資;鼓勵企業改造升級傳統產業、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積極布局未來產業,大力發展新質生產力。二是加強投資過程監管,突出程序規范。注重投資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全過程覆蓋,建立閉環管理系統。要求省屬企業對投資決策實行統一管理,健全完善投資決策機制,明晰職責定位、參與人員和決策程序,對投資項目進行審慎決策,原則上向下授權的管理層級不超過一級。三是防范投資風險,突出能力匹配。要求企業系統完善風險管理體系,健全投資風險管理制度,明確相關部門投資風險管理職責,健全投資風險管控模式,明確預警指標,對各類風險進行全面識別、評估和處置。四是強化投后管控,突出投資效益。要求企業及時將投資形成的獨資、控股企業納入集團管控體系,確保控股能控權;加強所派董事、經營管理人員的管理,加強財務管控,及時掌握被投資企業財務數據和經營狀況,依法依規積極行使股東權利。
(二)《省屬企業年度投資計劃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制定了年度投資計劃的編制、審核、決策、執行、調整、監督等各環節工作規范,對投資計劃管理的程序和內容等進行明確。一是完善投資計劃報備和審核程序。增設投資計劃預報備監管環節,要求企業每年1月底前向省國資委預報備,未預報備的企業,不得履行后續決策程序。必要時省國資委向企業反饋提示意見。二是明確投資計劃審核重點。細化投資計劃編制和上報內容,明確非主業、金融、貿易、境外投資項目等作為審核重點。三是建立投資計劃動態調整機制。優化設計投資計劃調整頻次和時間,企業可按程序進行年度投資計劃調整,年度投資計劃每年可調整兩次,調整時間和調整次數由企業根據自身情況確定,調整時間不得晚于10月底,計劃外項目原則上不得實施。四是強化投資計劃執行情況報送。要求企業定期梳理報送投資計劃月度執行情況,對不及時報送和虛報、瞞報的企業,省國資委視情予以監管提示、通報批評等處理。
(三)《省屬企業投資項目分類監管清單》。根據項目性質,設定鼓勵類、禁止類、特別監管類投資項目情形,精準分類施策。鼓勵類項目,主要包括屬于企業主業、擬培育主業范圍的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投資項目、符合企業轉型升級需要的項目等四方面13類情形,省國資委通過加強政策協調、跟蹤服務等,積極給予引導支持;禁止類投資項目,主要包括不符合產業發展政策的項目、違反國資監管規定和合規要求的項目等三方面15類情形,企業不得決策投資;特別監管類投資項目,主要包括非主業投資項目、投資金額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境外股權投資項目等7類情形,企業應報省國資委履行審核程序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