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審計署
據審計署官網發布,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金融監管總局關于地方債務管理不夠嚴格問題的整改情況顯示如下。

針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財政部督促各地落實各項化債措施,嚴肅查處新增隱性債務問題,公開通報8起隱性債務問責典型案例;印發全口徑地方債務監測工作方案,啟動全國集中填報數據和匯總分析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加強數據共享應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揮清理拖欠企業賬款專班牽頭作用,多次召開清欠專題會議,健全周調度、月統籌、季通報機制,2024年赴各地開展4輪調研督導幫促;搭建線上清欠臺賬系統,督促各地“一欠一檔”,點名通報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地方;制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解決拖欠企業賬款問題的意見》相關配套措施,會同有關部門修訂保障中小企業賬款支付條例,從源頭上鞏固清欠行動成效。金融監管總局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時跟蹤進展,綜合采取約談、窗口指導、實地督導、發布監管提示等措施,督促有關金融機構規范金融產品發行,重點防范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建立融資平臺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做好金融支持融資平臺債務風險化解相關工作。“地方債務管理不夠嚴格”問題包括2個方面:一是違規舉借債務尚未全面停止;二是拖欠賬款有所新增。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是,部分地方受經濟基礎薄弱疊加土地出讓收入下滑、融資平臺“造血”能力差等因素影響,從信托和保險機構、地方金融組織等多種渠道違規舉債、虛假化債,也反映出政績觀、債務觀仍然存在偏差;相關法律法規雖然對無預算采購、超預算審批、禁止墊資建設等有規定,但不夠細化、剛性不足,執行寬松軟使違法成本低,造成新增拖欠等問題屢禁不絕,加之地方財力緊張,清欠缺乏“源頭活水”。(一)關于“24個地區所屬國企通過在金融資產交易所違規發行融資產品、集資借款等方式向社會公眾融資,至2023年底余額373.42億元,主要用于支付到期債務、發放人員工資等,形成政府隱性債務112.58億元”的問題。金融監管總局分類推進整改:一是對信托、保險以及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機構提供的融資,認真履行行業主管和指導監督責任,督導有關金融機構及地方金融組織加大清償力度,研究制定加強保險資管公司債權投資計劃規范管理、推動信托業高質量發展等政策文件,推動相關金融業務回歸本源,防范地方國企借道此類業務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重點關注區縣級融資平臺債務涉眾風險,對風險苗頭早識別、早預警,及時向地方政府提示風險。二是對涉及地方金融資產交易所的融資,向證監會提示風險,推動有關地方制定資金籌集方案和還款計劃,大幅壓降存量風險。財政部督促有關地方通過安排預算資金償還、地方政府債券置換、清退涉眾融資等落實整改要求。截至2024年9月底,24個地區已整改問題涉及資金89.41億元;對其他債務,正在籌措償還資金或錄入隱性債務統計監測系統等,并制定了分年償還計劃。(二)關于“10省市56個地區在按要求建立拖欠臺賬鎖定存量后,2023年3月以來又新增拖欠76.31億元,其中5個地區在無預算安排、未落實資金來源的情況下安排車站等項目建設,新增拖欠69.5億元。此外,還有7省30個地區通過直接銷賬、將無分歧欠款改為有分歧欠款等方式,虛報2023年完成存量清償53.28億元”的問題。工業和信息化部推動有關部門加強對地方政府投資項目監管,嚴肅查處上述5個地區在無預算安排、未落實資金來源的情況下安排項目新增拖欠行為;同時會同清欠專班各成員單位堅持舉一反三,著力提高清欠質量,2024年組織第三方分3輪抽查清欠臺賬2萬多筆,針對以資抵債證明不足、協議還款期限長等重要疑點,會同清欠專班成員單位赴20多省80多市逐一復核,防止數字清欠、虛假還款。財政部在全口徑地方債務統計監測工作中,將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拖欠的各類企業賬款納入統計監測范圍,要求各地逐項填報、登記鎖定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經省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共同簽字確定并上報國務院的地方債務數據;2024年安排一定規模新增專項債券、結存限額,支持地方用于符合條件的存量政府投資項目,以及消化政府拖欠企業賬款。截至2024年9月底,10省市56個地區通過盤活政府資產、加大土地出讓力度等已償還新增拖欠賬款本息37.96億元;7省30個地區通過直接償還或以資產抵償等整改虛假清償問題涉及資金17.74億元。
(一)加快建立同高質量發展相適應政府債務管理機制。金融監管總局將持續排查信托公司、保險資管機構債權投資計劃業務,嚴禁通過各種形式違規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指導各地強化對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地方金融組織的監管,并將涉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作為監管重點;指導金融機構加快落實金融支持化債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融資平臺存量債務做好接續和置換,嚴格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向融資平臺提供新增融資,穩妥處置存量涉眾債務,制定涉眾風險應急預案。財政部將加快推進地方政府法定債務和隱性債務合并監管,開展覆蓋法定債務、隱性債務、拖欠賬款、需地方政府償還的其他債務、地方國企債務等全口徑債務監測;嚴格落實地方政府舉債終身問責制和債務問題倒查機制,改變一些地方和部門有法不依、懲戒措施寬松軟狀況;發揮增量政策效應,督促各地用好6萬億元置換政策在內的一系列化債支持政策,確保實現2028年底前隱性債務“清零”目標。
(二)推動完善清欠長效機制,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工業和信息化部一是將推動有關部門嚴格執法,健全政府投資項目和資金的管理閉環,嚴禁企業墊資建設、嚴查預算外上項目;二是建設全國統一的違約拖欠中小企業款項登記投訴平臺,加大投訴處理力度;三是組織新一輪摸清拖欠賬款底數工作,配合財政部等部門統籌推進化債與清欠工作,加大財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適當增加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于清欠,為清欠引入“源頭活水”;四是針對工程建設領域是拖欠重災區問題,推動有關部門在項目管理和支付結算等制度中納入防范化解拖欠企業賬款要求,推動有關部門將拖欠情況作為后續新增項目的考量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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