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設立30億的還貸過橋資金池、20億債務風險化解周轉金
今年以來,鹽城市國資委嚴格落實國務院國資委、省國資委關于有效防范化解國有企業重大債券風險精神,開展債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多措并舉防范化解債券風險,有效維護了國有企業良好市場信譽和地區金融市場穩定。1-10月份,該委監管企業累計兌付債券468.42億元,未發生債券違約,債券風險安全可控。
完善監管制度,積極筑牢債券風險防范的“防火墻”
相繼出臺《鹽城市市屬企業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鹽城市市屬企業債券發行主承銷商采購管理暫行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債券風險管控的通知》《關于加強境外債發行管理的指導意見》4份文件,探索實施債券發行年度計劃管理,設定承銷費率上限(0.25%/年),設置“債券雙比指標”監管線(債券余額占帶息負債比重不得超過30%,一年內到期債券占債券余額比重不得超過60%),鼓勵企業“借新還舊、借長換短、借低換高”,規范企業境外融資等。建立風險預判聯席會議制度,每月研判企業債券風險形勢,研究會辦風險事項,化解風險隱患。
嚴格發債審核,認真把好債券風險防范的“第一關”
嚴格審核企業債券承銷商選擇和發行方案,對于發行方案、綜合成本、資金用途、“債券雙比指標”等不符合規定的從嚴審批,今年已否決2戶企業發債申請2筆,金額35億元。
對于承擔政府“兩重一實”及其他重大項目的企業部分指標暫時超過監管線的,在綜合研判風險可控的情況下同意發行債券,支持項目建設和地方經濟發展。
通過嚴格審核企業公開選聘債券主承銷商方案中的評分規則,將年承銷費率從制度出臺前普遍的0.3%/年,壓降到目前平均約0.22%/年,最低達到0.18%/年,降低了企業融資成本,減輕了企業負擔。
加強監測預警,及時拉響債券風險防控的“警報器”
樹立“把風險發現在平時、消除在萌芽”理念,加強債券風險日常監測,督促企業建立債券明細臺賬,將企業發債品種、規模、期限、用途、還款等關鍵信息納入市國資委監測預警機制。
每月對未來3個月內到期債券的本金和利息兌付安排情況實施滾動監測,跟蹤預判和排查兌付風險,重點關注信用評級低、集中到期債券規模大、現金流緊張的企業,指導企業提前做好兌付資金接續工作。定期分析企業“債券雙比指標”情況,實施債券風險提示預警,今年已向有關企業即時下達債券風險預警提示函8份。
建立保障機制,努力夯實債券風險防范的“壓艙石”
市國資委設立規模30億元的“易企銀”還貸過橋資金池,與市財政20億元債務風險化解周轉金互為補充,增強市場信心,維護企業信用。
同時,市國資委將是否動用紓困資金與企業年底績效工資相掛鉤,倒逼企業增強債券風險防范和兌付履約意識。審計部門每年兩次抽取部分企業開展債務風險防范專項審計,加強對國有企業債務風險審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