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上海監管局日前發布《三點聚焦 強化金融租賃行業財會監督》指出,上海海監管局在開展財會監督試點工作中,以問題為導向,聚焦當地國有大型金融租賃企業, 從風險應對、內部治理和發展定位三個方面入手,評估企業經營質量,做好風險預判與監測,推動行業良性發展。
聚焦重大風險應對能力從信用違約風險、流動性風險、政府隱性債風險三個方面;聚焦內部治理體系從評估組織引領作用、評估內部監督作用、評估激勵約束作用三個方面;聚焦業務發展定位從產業布局入手關注企業發展與國家戰略的融合程度、從業務模式入手關注產品開發與創新的發展方向、從科技創新入手關注研發活動與技術運用的投入力度三個方面。其中,聚焦重大風險應對能力的政府隱性債風險方面:針對存量政府類項目,關注是否已做好相關項目摸排,分析償債資金來源,獲取納入政府債務限額的入庫依據,尤其對于高風險地區,關注是否已對債務違約風險予以梳理和充分反映。針對新項目,是否嚴格審查和識別,厘清租賃客戶與政府間的關系,融資租賃資產及項目是否為公益性、是否具有獨立償債能力和來源,售后回租資產可變現、可回收金額是否充分。 近年來,金融租賃行業已成為我國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服務實體經濟作用日益凸顯。上海監管局在開展財會監督試點工作中,以問題為導向,聚焦當地國有大型金融租賃企業, 從風險應對、內部治理和發展定位三個方面入手,評估企業經營質量,做好風險預判與監測,推動行業良性發展。一是信用違約風險。主要因外部環境因素及客戶行業風險引發,如疫情、中美貿易摩擦和外部行業監管政策變更等導致。按照業務特點與租賃物類型,綜合考慮客戶的持續經營能力、償債現金流情況,結合租賃資產比重、單一客戶融資集中度等指標,關注企業是否加強投前審核和投后監測,是否及時做好企業信用、相關市場研究和監測,是否全面合理評估減值風險,尤其是在融資租賃資產風險分類中,對關注、次級、可疑三個等級的劃分原則是否清晰,準確。二是流動性風險。關注資產投放是否堅持“量入為出”,資產負債率和杠桿倍數是否合理;能否恰當運用綠色銀團貸款、利率掉期、匯率掉期等業務模式,引入低成本資金;是否合理控制期限錯配,根據負債期限的變化,不斷調整租賃資產期限,加快存量不良資產的處置,使流動性管理處于相對穩定的水平。三是政府隱性債風險。針對存量政府類項目,關注是否已做好相關項目摸排,分析償債資金來源,獲取納入政府債務限額的入庫依據,尤其對于高風險地區,關注是否已對債務違約風險予以梳理和充分反映。針對新項目,是否嚴格審查和識別,厘清租賃客戶與政府間的關系,融資租賃資產及項目是否為公益性、是否具有獨立償債能力和來源,售后回租資產可變現、可回收金額是否充分。一是評估組織引領作用。包括是否能從組織機構建設等層面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在公司議事決策流程等方面,以何種形式實現黨的領導和公司治理的有機融合,發揮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在經營發展中自覺體現中央政策精神的落地。二是評估內部監督作用。包括監事會相關監督權限是否得到落實,監事會對于企業薪酬管理的監督權限是否到位,內審機構是否能夠保持獨立性,內審負責人是否由董事會選聘并對董事會及預算和審計委員會負責。三是評估激勵約束作用。包括薪酬考核體系是否堅持激勵約束相平衡,績效指標設計中對于收入當期性與風險滯后性之間的平衡考慮,是否合理確定相關人員范圍、延期比例和期限,是否做到延期支付兌現比例與風險責任大小相匹配,是否考慮社會責任指標等。一是從產業布局入手,關注企業發展與國家戰略的融合程度。綜合評估企業盈利模式、資產結構、客戶類型,是否能主動緊跟國家戰略部署,對接制造強國需求,深耕各自專營產業或區域,堅持服務實體經濟,積極探索布局5G應用與新能源等新領域,真正發揮金融租賃“融資+融物”的特色,作好金融資本和實體產業的“融合劑”。二是從業務模式入手,關注產品開發與創新的發展方向。觀察和分析租賃產品業務類型結構,在傳統直接租賃和售后回租的基礎上,是否在研發集群租賃、風險租賃、并購租賃、項目租賃等特色產品上發力。在有效防范風險的前提下,發展符合公司區域或產業特色的金融租賃產品和服務,實現專業化、特色化、差異化發展。三是從科技創新入手,關注研發活動與技術運用的投入力度。關注金融科技、信息安全、產品創新上,是否能夠保障企業自身經營和風險管理的有效技術支持和賦能,系統研發的立項、投入、管理的各個環節是否能夠做到科學、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