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資委部署中央企業董事會工作!著力厘清不同治理主體的權責邊界,發揮董事會監督作用
9月10日,國務院國資委舉辦中央企業董事會工作專題研討班,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委員、副主任譚作鈞出席研討班并講話。中央組織部有關干部局負責同志應邀參加研討班。
01
強化董事會和外部董事履職支撐
譚作鈞指出,中央企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兩個一以貫之”、建設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論述精神,建設科學、理性、高效的董事會取得了新進展新成效。
要立足董事會功能作用,發揮外部董事多元視角和經驗專長,突出抓好“十五五”規劃編制工作。
要錨定董事會建設目標任務,著力厘清不同治理主體的權責邊界,處理好集團管控與子企業董事會治理的關系,發揮董事會監督作用,強化董事會和外部董事履職支撐,提高外部董事隊伍建設質量,做實子企業董事會等,推動董事會建設走深走實。
02
到2029年全面建立科學、理性、高效的董事會
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張玉卓曾在2024年9月19日至20日召開的中央企業董事會建設工作推進會上指出,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論述精神,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兩個一以貫之”,改革創新、銳意進取,到2029年在中央企業集團和各級應建董事會的子企業全面建立科學、理性、高效的董事會,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為中央企業做強做優做大、更好履行在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的新責任新使命提供堅強制度保障。
如何在新時代新征程,著力建設科學、理性、高效的中央企業董事會?
國務院國資委指出,“構建科學”是基礎,要遵循公司治理的一般規律,堅持從國有企業實際出發,因企制宜選擇治理模式,分類施策建設董事會,準確把握董事會的“有限功能”,明晰外部董事職責,選優配強外部董事,實現董事會與其他各治理主體同頻共振、同向發力。
“決策理性”是核心,要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刻把握產業、行業、企業特點,深刻把握科技創新規律,深刻把握機遇與風險,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個體理性與集體理性相統一,堅決防止沖動決策、平庸決策兩個極端,確保最終決策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
“運行高效”是保障,要突出效率效果導向,厘清不同治理主體權責邊界,健全完善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決策、董事會授權決策、董事會決議督促執行等程序,促進不同治理主體良性互動,提升公司治理整體效能。
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研究員吳剛梁此前表示,加強董事會建設是國有企業完善現代公司治理的重要環節,也是形成以管資本為主國資監管體制的要求。“科學”是指董事會的構成要科學,尤其是外部董事要過半數;“理性”是指董事會在決策的時候要堅持審慎原則,敬畏市場,防范風險;“高效”是指董事會運行過程中要注重協調運轉,防止相互扯皮。
業內人士表示,中央企業建立科學、理性、高效的董事會,可以讓決策更加規范、更加專業,提升決策的科學性有效性;可以強化風險管理,保障企業穩健運行;可以優化治理結構,實現黨委和董事會之間有效分工,進一步提升治理效能;可以幫助國資央企更好地與國際市場接軌,有助于我國參與國際合作。
業內人士認為,實施外部董事制度是國有企業深化改革、加快發展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全面提升董事會決策水平的關鍵舉措,也是加強國有資產監管、促進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的有力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