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承德市人民政府,印發《承德市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
應急組織機構:承德市防范化解債務風險領導小組,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任常務副組長;分管國有資產監管、金融等工作的市領導任副組長;市政府秘書長,市委組織部、市紀委(監委)、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副書記),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辦公室主任由市財政黨組書記、局長兼任。1.政府債券。對政府債券,縣級以上政府依法承擔全部償還責任。2.非政府債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債務。對非政府債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債務,經縣級以上政府、債權人、債務人協商一致,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等有關規定處理。未置換的存量政府債務由原債務人依法承擔償債責任,對應的政府債務限額由省政府統一收回。縣級以上政府作為出資人,在出資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1)存量擔保債務。存量擔保債務不屬于政府債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執行。(2)存量救助債務。存量救助債務不屬于政府債務。對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存量或有債務,縣級以上政府根據具體情況實施救助,但保留對債務人的追償權。4.新發生的違法違規擔保債務。對2018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施行以后地方政府違法違規提供擔保承諾的債務,參照存量擔保債務處理方法依法處理。5.其他事項。縣級以上政府性債務風險分類處置的具體辦法按《財政部關于印發<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分類處置指南>的通知》(財預〔2016〕152號)實施。縣級政府出現債務風險事件后,在恢復正常償債能力前,除國務院確定的重點項目外,原則上不得新上政府投資項目。在建政府投資項目能夠緩建的,可以暫停建設,騰出資金依法用于償債。統籌本級財力仍無法解決到期債務償債缺口,并且影響政府正常運轉或經濟社會穩定的,有關政府可向上級防范化解債務風險領導小組申請救助(省財政直管縣政府可直接向省防范化解債務風險領導小組申請),申請內容主要包括債務風險情況說明、本級政府應急方案及已采取的應急措施、年初預算安排情況、財力預計和預算執行情況、需上級政府幫助解決的事項等。市防范化解債務風險領導小組對縣級政府救助申請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并立即啟動責任追究程序。